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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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时间:2022-06-07 阅读次数:113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

为表彰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并通过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从而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组织评选推荐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人员范围及名额

推荐范围为全校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曾获得过相同称号的人员、局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学校总推荐名额数量不超过3人,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按照本单位专任教师数量确定。即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名“北京市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不超过1名“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其他推荐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北京市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推荐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能够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三、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名单见附件1)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经本单位研究审议无异议后,于6月14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向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二)学校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召开评选工作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及推荐顺序。

(三)对学校评选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四)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五、推荐材料

(一)拟推荐人员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拟推荐人员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1500字左右。

(三)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把推荐评选过程当作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及良好师德的过程,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加速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认真部署,坚持民主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在教职工中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好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思维、何绍森

联系方式:010-82323859,13811683609

电子邮箱:jgb@cugb.edu.cn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624室

 

附件:1.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2.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3.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6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