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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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08 阅读次数:251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师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师德年度考核。各单位自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依据《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1),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教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具体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3)。

三、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领导机构、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并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各项考核内容,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写个人总结。

(三)师德评议。各二级党组织可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

(四)等次确定。独立设置的二级党组织结合教职工个人总结和师德评议意见等,确定师德考核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单位考核意见,并在师德信息系统中确定考核等次。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牵头汇总并审议所辖单位、部门确定的师德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

(五)考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上报的师德考核意见,经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提出师德考核最终结果。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各二级党组织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前完成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并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5)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其他说明

(一)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

(二)对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新教职工,参加师德考核,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操作指南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公布。

(四)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应在年度激励津贴分配中予以体现,在参与学校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评选中优先。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未参加当年师德考核人员,请二级党组织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

联 系 人:解思维

联系电话:010-82323859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624室

电子邮箱:jgb@cugb.edu.cn

附件:1.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

            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

           6.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8日

党教发7  关于做好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普通教职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