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师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师德年度考核。各单位自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依据《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1),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教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具体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3)。
三、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考核工作方案,应包括考核领导机构、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
(二)开展专题教育。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以考核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学习,引导教师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各项考核内容,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报个人总结。关于教师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学习教育及国情研修情况应在个人总结中有所体现。
(四)师德评议。各二级党组织可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
(五)等次确定。独立设置的二级党组织结合教职工个人总结和师德评议意见等,形成师德考核初步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师德考核等次,填写单位考核意见,并在师德信息系统中填写单位考核等次。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牵头汇总并审议所辖单位、部门确定的师德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二级单位(部门)总人数不足5人时“优秀”等次不多于1人。
(六)考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上报的师德考核意见,经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提出师德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各二级党组织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完成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并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5)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附件6)和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报告(附件7)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其他说明
(一)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
(二)对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新教职工,参加师德考核,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2024年师德考核工作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操作指南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公布。
(四)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应在年度激励津贴分配中予以体现,在参与学校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评选中优先。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未参加当年师德考核人员,请二级党组织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
(六)《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2、3)由各二级党组织留存。
(七)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师德考核实际情况,形成2024年师德考核工作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本单位师德教育开展情况、考核程序与结果、特色做法及问题建议等,篇幅不限。
联 系 人:黄爽、解思维
联系电话:010-82323859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624室
电子邮箱:jgb@cugb.edu.cn
附件:1.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
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
6.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
7.2024年师德考核工作报告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5日